关于2018年11月“学习之星”评审结果的公示

编辑:学生处   加入时间:[2018-11-16]   阅读次数:[]

关于2018年11月“学习之星”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7〕14号)文件精神和《衡阳师范学院“学习之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通知》具体要求,经本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初等教育学院刘恒等5名同学为2018年11月份学习之星。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6日—11月20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304室,联系电话0734-8486689,监督电话:0734—8484907。

 

2018年11月学习之星:

刘恒(初等教育学院)        林钰洁(生命科学与环境学院)

周雨霏(经济与管理学院)     舒海平(中兴通讯信息工程学院)

茹凯力(教育科学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