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帝咬过的苹果
年度十大励志人物|法学院 李芬芬
李芬芬,女,汉族,籍贯湖南省邵阳市,来自2016级知识产权1班,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她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而她确是被命运砸中的“苹果”,除了是个女娃遭爷爷嫌弃外,更多的是因为她患有先天性的左手肢体残疾。
在他们老一辈的封建思想中,她已经成了“另类”。但她庆幸自己没有成为孤儿,母亲承受住极大的压力将她留下。这着实是说者有情,听者有泪。
生活时刻都在提醒她,她和别人不一样——左手少了两个手指,整个手掌都比右手小,力量远远不够。干农活时,总慢半拍;挑重物、拧衣服等等部分正常的生活也会出现障碍;读书时,老师同学的眼里的犹疑,都会让她觉得自己不一样......而她确实也想成为“不一样”的人。
欧拉说:“如果命运是块顽石,我就要把他砸的粉碎”。她开始练习左手的力量,使其适应正常生活的需要;她开始努力学习,让自己脱颖而出;她亦开始向命运发出挑战。
小学期间,她学习努力刻苦,屡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少先队员”。进入初中后,她开始自己一个人独立生活,始终以温暖待人,能力突出,先后获得过“道德先锋”、“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最后,她以中考总分890分考入隆回二中,这是一份至高的荣誉,那一刻她真的觉得自己“不一样”。
她很喜欢这种感觉,如涅槃重生。她一直对自己说,做个快乐、幸福的人。
进入高中后,满满当当课程安排,充实而又美好。她发奋努力,成绩突飞猛进,进入全校前70名。在高考前,奶奶去世、复习压力过大以及对自身期望值过高,导致了她高考的失利。于他人而言,这是失败。但于她而言,这又给了她另一次机会,选择衡阳师范学院,将会是她这一生再坚定不过的决定。
在这里,她又找回了自己的初心与梦想。她一直把“你要去相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作为自己的励志铭,坚信所有的阴霾终会散去,美好的明天终会到来。
大学期间,她以积极阳光的心态生活。一次性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大一学年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与第一名成绩并列),荣获2016—2017学年度的一等奖学金;因为各方面表现突出,荣获“校三好学生”的荣誉。
课余之时,她积极地活跃在各类舞台上。她参加了校运动会、学院跳绳比赛、“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征文活动、“社会主义有点潮”征文比赛等学校活动。也在此期间,荣获“2017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社会主义有点潮征文活动初赛三等奖”等等荣誉。同时,她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曾去过“魏源精神病院”,那里的病人,因为先天,因为精神、残疾、压力等等变成了如今那般模样。她现在只是做了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将来她想为他们做更伟大的事。
在工作上,她曾任言值思辩社活动部副部长。在此期间,认真负责,组织开展网辩赛、即兴演讲、衡阳师院与工学院、南华大学的“三校联赛”等。丰富的社团活动既锻炼了她的能力,也扩宽了她的知识面。
同时,她现任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组织部副部长一职。如何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捍卫弱势群体的利益,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永恒的追求。她想帮助那些因为不公平而被欺凌的人,为他们声张权利;她想通过自己的学习,能够为中国的法制史研究贡献自己的那一份力量;她想把法援当成自己实现梦想的平台,希望自己可以进步。
她积极地参加社会实践。一方面,联系了长沙弘权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朱总经理,在家里协助其整理专利代理的一些文件,在大二寒假期间,她在其公司实习了5天,让她从课本理论走向了实际实务。另一方面,为了更深入了解民法中的“民商合一”制度,她深入超市开始实践,她不仅领悟到了“民商合一”体制的重要性,更多的有了自己对于法制建设的一些体会。同时,积极到隆回县的基层人民法院等参加实践,增加自己的专业实践操作能力。
这些年来,李芬芬同学不因幸运而固步自封,不因厄运而一蹶不振,只因这是她一直以来的初心。作为一名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未来她想把专业知识打牢,把中国的知识产权扩大化、现代化、国际化,让人人都尊重知识产权、拥有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服务全人类。
李芬芬同学相信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都有这样的一个梦:“有一天站在法律史长河的溯岸,自己不是旁观者,而是塑造者”。
她说:“我必为了梦想而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