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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衡阳师范学院开展2023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2-17

关于衡阳师范学院开展2023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的通知

教学院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全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筑牢心理安全屏障,防范心理极端事件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现拟开展2023年春季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体在籍学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排查时间

220日至312

三、排查程序及要求

1.针对重点关注学生开展逐一排查工作教学院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重点落实一对一帮扶体系,了解学生心理动态,深入学生内心,使心理有困难的学生教师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做好谈话记录,发现问题严重的学生及时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针对全校所有学生,开展全面排查工作教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心理部、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员干部、宿舍联络员、寝室长等,深入各年级学生以云家访、谈心谈话、走访寝室、心理访谈、网上测评、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开展摸排工作。对于在外实习或延迟返校的学生可采用线上等灵活方式进行摸排。发现问题严重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依据入库标准,确定重点对象,做好入库工作,健全心理台账。在全面摸排中,着重排查重点关注学生,以一级预警库入库标准(详见附件5为依据,确认入库学生,并将心理危机预警学生的信息进行详细登载,动态跟踪记录,并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教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必要信息表》(附1)。

4.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严格落实周(月)报制度。对每一名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学生,各教学院都应落实“五个一”,对预警学生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方案,进行动态追踪到毕业离校,并通过周(月)报表及时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学生心理发展、变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妥善处理有关问题教学院要及时识别高危人群,加强家校沟通,经家长和学生本人同意后根据学生心理健康的状态进行心理咨询或转介至学校定点合作医院,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同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苗头时,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学院相关领导报告,商议解决方案。

2.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教学院在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与心理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中,需避免造成紧张气氛,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做好保密工作。

3.按时完成材料上报。排查工作要按照不漏一人原则,做到100%全覆盖教学院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心理台账工作,认真填写《衡阳师范学院教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必要信息表》(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教学院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信息报送表》(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教学院学生心理排查约谈登记表》(附件3)和《衡阳师范教学院学生心理问题请假、休假、转学、复学、退学情况报送表》(附件4上述文件呈报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请各学院2023312日前将纸质稿、电子稿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dxsxlzxzx@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周娟 13237341568


学生工作部

2022217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教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必要信息表.docx

 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教学院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信息报送表.docx

 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教学院学生心理排查约谈登记表.docx

 附件4:衡阳师范学院教学院学生心理问题请假、休假、转学、复学、退学情况报送表.docx

 附件5:入库标准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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