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通报
2022年 第 10 期
关于给予谢思琴等四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谢思琴,女,学号20160539,地理与旅游学院2020级地理科学5班学生。
曲映雪,女,学号20180117,地理与旅游学院2020级地理信息科学1班学生。
周墨翰,男,学号21180139,地理与旅游学院2021级地理科学1班学生。
陈斌,男,学号191902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级计科师范2班学生。
谢思琴、曲映雪、周墨翰、陈斌于2022年3月11日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3月13日未经返校审批程序私自返回衡阳,3月18日健康码变红码。
鉴于以上事实,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谢思琴等四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希望全校广大学生以此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学校师生健康安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