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通报
〔2019〕46号
关于做好2019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9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评价我校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我校辅导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19年度辅导员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辅导员考核采取学院考核、学生考核和学生工作部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三项考核占比权重分别为40%、40%、20%,满分100分。学院考核和学生考核由学院党总支组织,并于12月30日前将《二级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科,电子稿发邮箱43771070@qq.com。
2.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辅导员参评学校年度考核优秀辅导员。参评年度考核优秀的辅导员需参加学生工作部组织的现场述职与答辩,其他辅导员需进行现场述职。
3. 辅导员填写《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人事处网站),于12月30日前交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科。
4. 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绩效工资与津贴发放、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上报考核材料。
附件:二级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二级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学院(盖章): 填报人: 党总支书记签名:
姓 名 |
学院考核得分 |
学生考核得分 |
总得分 |
是否推荐参评年度考核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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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总得分满分为80分,其中优秀等级为71—80分,合格等级为60—70分,不合格等级为60分以下;得分优秀等级辅导员不超过学院辅导员总数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