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通报
〔2018〕20号
关于发布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心理问题
防治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确保我校心理问题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预防和控制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极端行为和危机事件的有效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针对学校心理问题学生已制定《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心理问题的防治管控实施方案》,请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师范学院学工处
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2018年5月10日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心理问题的防治管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22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确保我校心理问题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逐步建立预防和控制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极端行为和危机事件的有效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针对学校心理问题学生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的心理问题防治绿色通道
为有效管控在校心理问题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完善家长、学校(校院两级)、专科医院多方协作危机干预模式,学校已与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合作多年,建立心理危机转介及干预的绿色通道。对疑似为重型精神疾病的学生,二级学院告知家长学生在校状态,在家长知情同意的前提下,选派辅导员陪护学生诊断治疗;发现重点关注学生疾病复发或征兆加重,迅速开启绿色通道进行紧急处理。
(二)建立稳控的动态心理危机预警库
学校指导各二级学院规范建立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高效管理和使用动态心理危机预警库。要求二级学院动态监管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更新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并在心理健康周报表与月报表中及时上报措施。
(三)建立定期的每月复诊(访)制度
对疑似为重型精神疾病的学生,或确诊为精神疾病休学/复学学生,要求二级学院重点关注,通知学生每月复诊(访)一次,监管在校服药学生定期去医院就诊治疗。为方便学生和陪读家长定期就诊,学校已与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协商合作,每月最后一次星期五下午安排专家现场诊疗或咨询。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辅导员应督导服药治疗的学生。
(四)开展暖心的绿植领养服务活动
为更好地监控全校在库学生,引导学生关注身心健康,学会主动持续求助咨询,心理健康中心实施绿植领养任务,每人领养一盆绿植,实行一对一生命照料眷顾。
二、服务对象
疑似和确诊为精神疾病、神经症、人格障碍的学生及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在库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绿色通道
为遏制心理问题学生的极端行为和危机事件发生,学校(校院两级)、家长、专科医院多方协作积极配合,进一步完善心理危机转介及干预的绿色通道。
成员任务表
成员 |
任务 |
中心主任/副主任 |
联系主管校领导与学院领导;整体协调;组织召开个案讨论会。 |
专职心理咨询师 |
向中心副主任汇报个案情况;填写转诊表;联系与协调心理专干。 |
心理咨询师 |
汇报需转诊个案的情况;与个案协商转诊。 |
心理专干 |
发现心理问题学生;上报心理健康中心;联系医院进行诊断;指导年级辅导员工作;建立心理问题学生台账;更新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及时上报心理健康周(月)报表。 |
年级辅导员 |
发现心理问题学生;及时上报心理专干;联系学生监护人。 |
学院书记/副书记 |
监控学生情况;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评估与建立学生的支持系统。 |
专科医院 |
接诊学生;反馈学生情况。 |
心理问题学生 |
配合学校与医院工作;及时反馈个人情况。 |
监护人 |
及时反馈学生情况。 |
(二)专题培训
为提高学工人员对精神障碍学生的综合处理能力,中心定期邀请专家进行相应的培训,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个案督导和精神障碍学生的防治管理工作。
(三)专家值班
衡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每月值班复诊(访),定期为一级心理危机预警库的学生把脉。中心提前与专家协调好时间安排,要求二级学院做好对接工作,值班时段妥当安排接待对象。
2018年上学期专家值班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专家 |
4.27 |
2:30-5:30 |
陈卉(教授) |
5.25 |
2:30-5:30 |
陈卉(教授) |
6.29 |
2:30-5:30 |
陈卉(教授) |
(四)绿植领养
要求每月复诊(访)学生领养一盆绿植,定期来心理健康中心照看植物,中心选派学生助手负责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