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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16号)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5-03

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资助贫困生基金管理办法》(校学字〔2016〕10号)和《衡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关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研究决定,学校拟开展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幸福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1.一般困难补助,500元/人。

2.重点帮扶资助,2000元/人。

三、资助对象

1.一般困难补助:

属于家庭经济一般困难或困难等级、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学生。

2.重点帮扶资助对象:

1)纳入“重点帮扶”的学生原则上应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中且属于特别困难等级;

2)不属于特别困难等级的学生,如确因家庭(或本人)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经过认定也可纳入“重点帮扶”对象;

3)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四、申请程序

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按权限审批,确定资助对象。

五、申报人数和要求

每学期,一般困难补助按照各二级学院贫困生档案库人数的15%进行资助,重点帮扶资助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把关上报。

为确保精准资助到位,一般困难补助和重点帮扶资助同一学生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不能重复申报。

六、材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各二级学院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学生困难补助发放卡号汇总表》(附件2)和《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扶资助情况一览表》(附件3),纸质稿(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稿(邮箱2045486390@qq.com)于5月28日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6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开展报告会、讲座、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积极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确保各类资助金及时准确地发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

2.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经济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各班积极开展防电信诈骗、拒绝校园贷等主题班会活动,谨防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当受骗。  

3.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

八、资助金发放方式

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

附件1:2018年春季学期资助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一般困难补助发放卡号汇总表

附件3:重点帮扶资助学生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处  

201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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