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2号)关于2017年“幸福心理五个一”活动评比结果的通报

文字:学生处   编辑:学生处   加入时间:[2018-01-08]   阅读次数:[]

学生工作通报

〔2018〕2号

 

关于2017年“幸福心理五个一”活动

评比结果的通报

各二级学院:

在2017年“幸福心理五个一”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效显著。经各学院申报,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音乐学院等8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获奖单位名单如下:

音乐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

美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南岳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