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文件
校学字【2018】6号
关于开展2018年 “征兵宣传月”活动的
通 知
校属各部门:
为做好2018年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营造浓厚的国防教育氛围,充分激发我校适龄学生报名参军的热情,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征兵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防法》《兵役法》等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4月3日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以及上级各部门征兵工作文件精神,着眼新形势下高素质兵员征集的新特点、新情况,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确保2018年度我校征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征兵宣传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征兵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敏
副组长:蒋 杰
成 员:匡云山、廖新平、廖建平、邓玉久、张云峰、陈君生、朱志红、孟宪文、饶平、郭友文、朱三国、张复兴、魏长龙、刘艳波、陈溪辉、邹梅山、陈洪清、文怀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装部,办公室主任由蒋杰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征兵宣传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总结报告等。
三、活动内容
按照各二级学院在校男生人数1%的总体征集任务,针对适龄青年学生特点,重点突出三个方面工作内容:
(一)做好军队形象宣传。广泛宣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激励广大适龄学生,增强参军入伍学生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二)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宣传《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向大学生普及国家和军队以及省、市出台的各项优抚优待政策,使适龄学生及其家长充分了解征兵政策的新变化、新调整,发挥优抚政策的激励作用,激发学生及家长的拥军爱军参军热情,增强全校师生国防观念。
(三)做好先进典型宣传。重点宣传我校学生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典型、退役复学后品学兼优的典型、转业退伍返乡创业典型等,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感召和带动广大学生。
四、活动形式
(一)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专门主题班会,各教学楼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征兵宣传视频,利用横幅、海报、橱窗、微信推送等形式宣传国家政策
负责部门:各二级学院
完成时间:2018年5月30日前
要求:各二级学院于5月30日前交征兵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照片至武装部302,作为2018年征兵工作奖励依据。
(二)印制“衡阳师范学院征兵宣传手册”
负责部门:校武装部
时间:2018年5月10日前
要求:校武装部负责设计与印制衡阳师范学院征兵宣传手册,各二级学院负责分发给学生,确保学生人手一册。
(三)开展“寻找最美退役大学生”
负责单位:校武装部负责组织评选、各二级学院负责推送在校退役大学生及已毕业退役大学生典型
时间:2018年5月5日前上交材料,5月10前校武装部组织评审
要求:各二级学院可推荐退役大学生在军营建功立业的典型,退役复学后品学兼优的典型,毕业退伍大学生就业、考研、返乡创业典型。要求上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包含证书、照片等),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退役大学生典型事迹申报汇总表。学校评定10名先进典型,并以“兵哥、兵姐邀你看直播”的形式广泛宣传“最美退役大学生”事迹。
(四)召开“征兵宣讲报告会”
负责单位:校武装部/雁峰区武装部
时间:2018年5月16日前
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所有在校大一及大四男生参加,广泛动员大二、大三有意向入伍学生参加,并派专门辅导员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持。校武装部负责组织报告会,并请雁峰区武装部在报告会后召开征兵政策现场解读与答疑。
(五)拍摄“衡阳师范学院2018年征兵宣传片”
负责单位:校武装部
时间:2018年5月20日前
要求:各二级学院在微信平台负责转发
(六)开展“军营一日行”活动
负责单位:校武装部/雁峰区武装部
时间:待定
要求:各二级学院派一名辅导员带队,各学院组织有意愿当兵的男生参加
五、活动奖励
为推动征兵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高各学院征兵工作的积极性,按照校党字〔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学校开展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召开表彰会议,对表现突出的学院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学院征兵领导小组,按照学校征兵工作计划和要求,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及时宣传征兵政策、宣传征兵报名条件等信息,把国家颁发的征集入伍优惠政策宣讲到每个学生。
(三)做好服务。各学院要建立预征对象档案,准确掌握预征对象的联系方式,加强预征对象的离校前教育和离校后跟踪管理,为预征对象提供良好服务,切实保障学生入伍后的合法权益。
衡阳师范学院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