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方案
为严肃校纪校规,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促进优良学风建设,现就加强学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机构:
成立学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学生工作处为牵头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督查各教学楼栋二级学院是否有老师带队检查学生上午第一节上课迟到、带早餐进教室和抽查学生上课情况。
2.检查学生宿舍内务和晚上未按时熄灯、校外租房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学生工作处每天上午派人值班,8:30左右到各教学楼栋督查各二级学院老师带队检查情况。
2.学生工作处、团委带领院学生会干部督查学生宿舍内务和晚上未按时熄灯情况,一周不少于两次。
3.各二级学院带领学生干部每天自查学生上课迟到和带早餐进教室情况;一周不少于两次检查学生宿舍内务,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晚归未归情况;一月不少于两次检查学生校外租房情况。
四、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理:
1.对各二级学院教学楼栋无老师带领学生干部检查的,及时反馈意见,每周统计一次,报送院党政办统一通报。
2.校学生会督查学生宿舍内务和晚上未按时熄灯情况及时报送学生工作处,定期以学生工作通报形式向全校通报。
3.对学生宿舍违规违纪现象较为严重的,督促相关二级学院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违纪学生要依据《衡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五、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在系部的学生工作评估中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在学生各类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中运用检查结果。
六、值班安排:
学风督查值班安排:周一:蒋杰、刘灵婷;周二:文怀诚、周利兵;周三:何芳、王方晖;周四:周利兵、韩艳玲;周五:曹鑫、董俊。
要求:
1.值班时间为上午8:20—8:50,督查各教学楼栋是否有老师带领学生干部检查,要记录到栋到人;
2.值班人员当天上午将督查记录报送给学生管理科;
3.学生管理科于每周五下午统计一周督查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