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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1-26

关于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湘教通[2016 ] 3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509号)要求,经各校推荐,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审定,确定中南大学《中南小团子》等40个项目为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1)。为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要按照《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和湘教通〔2015〕509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应贴近大学生思想实际和成长需求,不能自说自话,要体现网络特点,尊重学生的创意创新;项目建设形成的成果形式要力求多样多变,不能因循守旧,要注重标题的凝练性、内容的故事性、蕴涵的深刻性、语言的感染性、阅读的便捷性,使网络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既满足趣味性,又保证信息量;要更广泛、更充分的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网络精品项目的建设,调动师生员工参与网络文化精品创作,加强产品供给,解决供需脱节问题。项目组所在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的建设;要保障项目建设经费,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环节,强化跟踪管理,形成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项目建设期到期后,项目组须在20天内向省教育厅思政处提交2份《湖南省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亦可在gwxcb.gov.hnedu.cn教育厅思政处主页“下载服务”栏目中下载)、1份项目建设总结(总结应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学校支持情况、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效与成果、项目的特色与创新、学生及社会的反响等内容,并在正文标题下署项目组成员名单,篇幅为0.5万字左右,电子稿另发至邮箱)、1份项目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含经费配套文件和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新闻媒体报道等),联系人:崔恒源,地址:省教育厅办公楼1005房,联系电话:0731-84720593,电子邮箱:xcb@hnedu.cn。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项者,须及时向湖南省教育厅思政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最长延期不得超过半年。

三、省教育厅将采取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和结项。项目结项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对结项评定为优秀或合格的项目,省教育厅将下发项目结项证书。对结项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发文取消立项资格。

四、省教育厅在2016年湖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每个项目2万元专项资金(经费文号为湘财教指〔2015〕232号,已下拨至学校的财务部门)。项目组要合理安排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做好经费配套工作。

附件1: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名单.doc

附件2:湖南省普通普通高校网络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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