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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榜样的力量”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1-10

各教学院及研究生院:

   为进一步彰显榜样力量、传承榜样精神、引领青年成长,激发广大师生赞榜样、学榜样、敬榜样的热情,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2年“榜样的力量”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和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一)榜样人物月度之星

厚德之星、博学之星、砺志之星、笃行之星。

(二)年度榜样人物提名奖

厚德人物提名奖、博学人物提名奖、砺志人物提名奖、笃行人物提名奖。

(三)年度榜样人物

十大厚德人物、十大博学人物、十大砺志人物、十大笃行人物。

每位申请人每年度只能荣获1次月度之星。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远大的理想,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

3.在校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情操高尚,传递正能量,具有良好的榜样引领作用。

(二)分类标准

1.十大厚德人物,厚德之星评选标准

1)坚持诚信为本,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口碑。

2)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倡导公序良俗、文明新风。

3)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或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

2.十大博学人物,博学之星评选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综合素质突出,在社会实践、社会活动、科技创新和学术文化活动中表现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班级排名第一。

2)自立自强、刻苦攻读,个人在学习上的事迹具有教育意义。

3)乐于助人,学习、生活上积极帮助其他同学,为班级学风建设、学习成绩的提高作出积极贡献。

4)主持、参与省级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者,可优先予以推荐评选。

3.十大砺志人物,砺志之星评选标准

1)自立自强、不畏艰难,个人励志事迹具有广泛的教育感染力。

2)身残志坚、顽强拼搏,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用执着和坚韧在逆境中成长成才。

3)心怀感恩、回报社会,积极参加各种志愿者服务,尽自己所能献爱心,具有很强的无私奉献精神,得到师生和社会的广泛赞誉,为建设和谐校园与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等。

4.十大笃行人物,笃行之星评选标准

1)在创新创业、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学生干部经历、社会实践实习、校园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社会反响,展示出良好的文明形象和精神风貌。

2)获得省级以上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社会实践荣誉称号者,或参加省级以上大学生运动会、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获奖者,可优先予以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班级评议推荐或个人自荐。由各教学院组织班级开展评议推荐工作。

2.学院初评推荐。各教学院在班级评议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组织初评,按四个评选类别分别推荐1名学生参加学校月度之星评选。

3.确定候选人。学校组织专家按评选类别每月评选20名月度之星。经过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形式按评选类别确定80年度人物候选人。

4.终级评审。每年11月,学校通过专家评审,评选年度榜样人物40名年度榜样人物提名奖40名,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于当年12月份举办“榜样的力量”颁奖典礼。

注:研究生院参照上述评选程序单独推荐。

五、奖励标准

月度之星每人奖励500元,年度榜样人物提名奖每人奖励1000元,年度榜样人物每人奖励3000元,奖金不重复获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教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校大学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评选、表彰活动贯穿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的全过程。
  (二)深入挖掘。各教学院要深入挖掘优秀学生事迹,大力宣传我校大学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发动学生发现和推荐身边符合条件的优秀同学参加评选。各教学院也可结合自身特色开展院级各类学生榜样评选活动。
  (三)严格把关。各教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候选人的事迹真实、感人,着重推选学生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荐人选可亲、可敬、可信、可学,使学生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四)广泛宣传。各教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多方宣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七、材料报送要求

1.评选时间:每月5日之前(寒暑假除外),各教学院需提交各类月度之星侯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2张5寸个人生活照片以及《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XX之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2.材料要求:事迹材料标题统一为关于XXX参评XX(类别)之星的事迹材料,使用2号黑体;正文用A4型纸排版,用4号仿宋字体,材料中需提供曾获主要奖励情况和受到媒体报道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照片电子版文件标题应为XX(类别)之星候选人XXX”,不小于300Kb。建议有条件的候选人根据自己的先进事迹制作一个3分钟的视频。

3.所有材料纸质稿、电子稿请报送至相应科室和邮箱

类别

联系人

地址

邮箱

联系电话

厚德之星

邹伶俐

学术交流中心301室

hynuxgc@163.com

0734-8484954

13575298133

博学之星

彭伟家

学术交流中心302室

1518424060@qq.com

0734-8484643

15073403455

砺志之星

刘灵婷

学术交流中心306

290716507@qq.com

0734-8486689

13807479309

笃行之星

周利兵

学术交流中心304

375471831@qq.com

0734-8486643

15200537711


附件:

1. 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XX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2. 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XX之星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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