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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0月“学习之星”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 学生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11-09

根据《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榜样的力量”评选活动的通知》(校学字〔2017〕14号)文件精神和《衡阳师范学院“学习之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通知》具体要求,经本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数学与统计学院彭水艳等5名同学为2018年10月份学习之星。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9日—11月13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304室,联系电话0734-8486689,监督电话:0734—8484907。

2018年10月学习之星:

彭水艳(数学与统计学院) 宁年涛(法学院)

陈怡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胡星星(教育科学学院)

魏续丽(外国语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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